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2-40977发布机构: 县府办发布时间: 2022-02-18 11:50:48

文号:庆政办发〔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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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庆元县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庆元县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1 总则

突发事件科学技术保障,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开展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完善和改进技术装备,建立科技专家库,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科技支撑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技术保障。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整合各相关方面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1.2 编制依据

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庆元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县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保障行动。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科技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体系;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预防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行动的牵头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为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

整合资源,协同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协同各行业、专业、学科的技术专长和优势,为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

2 组织保障体系及职责

2.1 县科技保障工作组及其职责

成立县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县科技保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县科技保障组接受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县科技保障工作组组长由县科技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科技局分管领导及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科技保障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公共突发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确定科技保障工作方案;负责对方案的响应与终止;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对事发地区进行紧急技术支援;视情况决定成立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决定其他有关重要科技保障事项。 

2.2 县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县科技保障组下设办公室,为科技保障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科技局,由县科技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可视情况和应急技术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科普组、技术攻关组、技术鉴定组等,成员由县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并邀请有关科研院所专家组成。县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有:

(1)组织突发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

(2)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3)贯彻县科技保障组的批示和部署,协调有关成员单位之间科技保障工作。

(4)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调查;组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联系组织县级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鉴定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6)组建县突发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7)开展公共安全方面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8)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和检查。

(9)承担县科技保障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县科技保障组组成

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主管部门为县科技局,其他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外办、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国投集团、县金融发展中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供电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其主要职责是:

(1)县科技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组织公共安全领域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处置工作;协助组织外国专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震后趋势判断。

(2)县发改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协助安排与科学技术保障相关的重大项目。

(3)县经济商务局:配合需要采购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技术设备、设施的单位完成紧急进口贸易工作;协调运营商做好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等技术保障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督促、检查县相关企业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经费保障的相关工作。

(5)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对学生开展涉及学生公共安全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协助县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

(6)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报告,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突发事件、森林火灾、山林纠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8)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水污染纠纷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9)县住建局:负责城市燃气、供水和城市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管理、运行中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做好人防警报的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并按县政府指示,组织防灾警报信号发放工作。

(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水运、港口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1)县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险情、水事纠纷等突发事件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生物灾害、动植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疫情疫病以及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3)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4)县卫健局:加强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受害人员实施医疗救治;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灾害人员救护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公共卫生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

(15)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协助做好森林火灾、水旱、台风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各类应急处置工作。

(17)县审计局: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18)县外办: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外国技术专家联络工作。

(19)县统计局: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统计的技术保障工作。

(2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重大食品和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21)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后勤服务工作。

(22)县国投集团:协助突发公共事件技术设备接收管理工作。

(23)县金融发展中心:负责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

(24)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县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县级政府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工作

(25)县供电局:负责做好电力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26)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通信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信息网络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2.4 科技专家库

科技专家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智囊团和重要参谋,建立县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收录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3 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县科技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成立县科技保障工作组,启动本方案应急响应,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县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的科技保障工作;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展开科技保障行动。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主管单位的科技部门,及时做好事件应急处置的先期科技保障工作。

(2)县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与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主管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科技保障需要。

(3)县科技保障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县科技保障组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

(4)立即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应急指挥机构汇报;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技术调查,并及时续报。

(5)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中遇到技术难题,立即派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开展科技保障紧急支援,现场指导科技保障工作。

(6)组织专家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7)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工作若遇到重大科技难题,立即展开科技检索,并组织我县相关科技专家进行紧急科研攻关,或向有关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请求紧急技术援助。

(8)派出技术保障督导检查组,检查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科技保障工作的开展。

4 响应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按照县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由县科技保障组宣布科技保障行动结束,同时做好科技保障的善后处理工作。

5 调查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结束后,县科技保障组派员参加事件评估;或者由县科技应急保障组办公室召集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报县应急办。

6 保障措施

6.1科普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各类科普宣传日和各类新闻媒体,向公众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防范、紧急避险(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2信息资源保障

加强对国内外先进应急处置技术的搜集,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技术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

6.3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科技防范整体能力,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6.4科技创新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注重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方面技术成果推广和应用。

6.5科技专家保障

建立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技术处置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6.6资金装备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

6.7协同应对保障

县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自身优势,协同配合,确保技术保障任务完成。

7 监督与管理

7.1人员培训

加强科技保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现场科技保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

7.2方案演练

县科技保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准备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本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成员单位的应急意识和协同保障能力。

7.3责任与奖惩

县科技保障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8 附则

8.1方案管理与更新

本方案由县科技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随着形势变化和科技进步,需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本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庆元县科技局承担。

8.2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正文: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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