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双强”行动、品牌培育、销售扶持……政策“大红包”来了!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15 09: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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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庆元农业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近日,我县出台《2023-2025年庆元县农业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扶持政策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为“农业双强”行动、品牌培育、销售扶持的政策保障。

意见指出,对提供集中育秧1000亩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水稻每盘4元补助。对采用高效烘干设备为水稻提供集中烘干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每日烘干50吨以上不满100吨的给予50元/吨补助,每日烘干100吨以上的给予100元/吨补助。对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油菜)使用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植保器械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20元/亩/次补助(单季最高补两次)。对甜桔柚使用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植保器械进行病虫害防治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20元/亩/次补助(单季最高补3次)。

购置列入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一览表内20万元以下的粮油、养殖业生产机械,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50%进行配套补贴,合计补贴不超过发票金额的60%。鼓励新建运输轨道,在上级补助基础上额外给予20元/米补助。成功创建省级“机械强农”示范农机服务中心或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含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的给予1万元/个奖励。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年度监测合格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

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农业经营主体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奖励3万元,其余每增加一个产品奖励0.5万元。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正常续展换证的第一个产品奖励1万元,其余每增加一个产品奖励0.5万元。农业经营主体首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不包含有机转换认证证书)的产品奖励3万元,其余每增加一个产品奖励0.3万元。企业进行正常续展换证的第一个产品奖励1万元,其余每增加一个产品奖励0.1万元。新认证奖励以证书认证面积从大到小排序,每年最多补助10家。

县农业农村局给予每个规模化农业主体不多于2批次农产品的免费检测。农产品生产者完成年度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例行抽检的,给予500元/批次补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验收的县级以上示范性农业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0.5万元/个。

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0.2万元补助。参展企业的产品获全国性农产品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奖励,获省农博会金奖给予0.3万元奖励,产品获奖按照就高原则,每年只享受一次奖励。

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予以补助,水稻保费补贴为100%,玉米保费补贴93%,油菜保费补贴90%,农业设施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保费补贴70%,柑橘树、商品林火灾及林木综合保费补贴75%,能繁母猪保费补贴90%,生猪保费补贴85%,鸡、鸭保费补贴65%,淡水养鱼、稻田养鱼保费补贴60%,食用菌、甜桔柚等地方特色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60%,农作物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责任保险保费补贴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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