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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5 16:57:3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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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庆元县民政局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庆元县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民〔2022〕1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2023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资金共346.5万元,其中:2023年度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153万元;2023年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146万元;2023年老年食堂和县级中央厨房运营补助47.5万元。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资金监管,严格按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于1月15日前报送至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范王冰,联系电话:6057317)。

附件1:2023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3:2023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发放汇总表.xlsx

附件4:2023年庆元县老年食堂和县级中央厨房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庆元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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