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庆政干〔2024〕5号
县政府决定:
李佳任庆元县司法局副局长;
龚治任庆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昌伟任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至挂职结束。
正文: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佳等任职的通知.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