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食用菌产业发展研究、引导与规范,提出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建议。承担食用菌统计、信息服务,组织开展食用菌市场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协助实施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
2.承担食用菌产业管理行政辅助工作。参与食用菌产品流通、精深加工,以及食用菌机械、原辅材料的开发与服务。
3.负责食用菌产业技术工作。负责食用菌技术支撑服务,实施食用菌科技创新载体、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食用菌新品种选育、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组织开展食用菌专业技术和实用人才培训。
4.承担食用菌产业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培育保护庆元食用菌品牌,承担食用菌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庆元香菇证明商标管理具体工作。
5.指导食用菌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参与拟订食用菌生产、产品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负责“浙江庆元香菇文化系统”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预算包括: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本级预算。部门预算即单位预算。
二、2024年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40.74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09.14万元、农林水支出104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4万元。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885.72万元。
(二)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88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62.80万元,下降68.82%,主要是部分上级资金和科研项目资金要年中下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5.72万元(上年结转1240.74万元),占100.0%。
(三)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88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162.80万元,下降68.82%,主要是部分上级资金和科研项目资金要年中下达。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09.14万元、农林水支出104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7.29万元,占19.5%;日常公用支出33.64万元,占1.8%;项目支出1484.79万元,占78.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5.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885.72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09.14万元、农林水支出104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4万元。
(五)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33.70万元,下降66.44%,主要是部分上级资金要年中下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809.14万元,占42.9%;农林水支出1044.64万元,占55.4%;住房保障支出31.94万元,占1.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397.9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级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411.1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级其他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63.75万元,主要用于省补项目相关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880.89万元,主要用于省补项目相关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94万元,主要用于省补项目相关支出。
(六)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0.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6.9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有相关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0.98%。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县市工作人员来庆调查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1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有相关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7万元,减少19.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2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庆元县食用菌产业中心(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84.7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