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8148/2024-57065      发布机构: 庆元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6-19 17:29:48

文号:庆公议〔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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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昕烨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贤良或张村设立警务室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现答复如下:

2023年6月,由于新村派出所业务用房年久失修,已成为危房,无法继续使用,且暂时未能找到符合警务标准的公安业务用房。我局经研究决定,新村派出所以合署办公警务模式运行,并未撤销,一应编制及业务均正常运转。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一、落实好大警区警务模式

加大巡逻力度,增加白天见警率和夜间见“警灯”率,以步巡加车巡的模式提高老百姓安全感。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生的案事件,严格依法依规迅速办理,提高群众满意度。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增加入户走访频次,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老百姓获得感。

二、探索“赶圩警务”模式

争取基层党委政府支持,根据“一村一警(辅)”及乡镇党委、部门下沉机构驻村制度,建立“1+N+X"赶圩服务队,“1”即联络村“一村一警(辅)”,“N”即乡镇驻村干部和执法、卫生院等部门下沉机构驻村工作人员,“X”即村干部、网格员、护林员、警务助理等基层自治力量,汇聚基层多元治理力量,形成相对固定、联勤联动、一一对应的联系村工作小组。

日常由村干部、网格员等报送村内矛盾纠纷、重点人员、风险隐患的事项至对应“赶圩”工作组,并根据对应部门职责分别领取处置,紧急事项即时处置,非紧急事项在“赶圩日”统一前往处置。“赶圩日”工作组一同前往相应村庄,一同为周边村落开展警务政务服务。一是在村广场、礼堂等固定公共区域分设“摊位”,开展反诈、防盗、防老年疾病等安全宣传,及户籍拍照、法律咨询、现场问诊等线下简易服务;二是针对前期报送信息进行工作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别处理,并对前期“赶圩日”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三是联合开展村庄外围、林边河岸、在住房屋等重点区域安全巡查,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联合走访,排除安全隐患。

您的建议十分宝贵,我们将继续与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联动,有效解决现有警务模式的不足之处,继续护航张村乡和贤良镇的平安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庆元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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